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公告 > 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项目其他

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项目其他

招标公告 湖南雁峰区 发布日期:2024-10-29

  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项目编号:SZQLGX-226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777563666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衡阳市雁峰区蒸湘南路13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先生、1777563666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阳镇宇、欧缘、19958712666

代理机构地址: 衡阳市蒸湘区创新中心A座701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比选公告

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项目委托代理编号SZQLGX-2264进行公开比选。现采用信息公示方式,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意愿参加比选的单位前来参与本项目的比选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SZQLGX-2264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65天(四个季度)

4、本次采购项目分两个包进行公开比选,投标人可兼投不兼中。

包号

包名称

采购预算

备注

包1

肉类、蛋类、蔬菜、大米、豆制品、调料、干货等

39.5万

配送范围2025年

第1季度、第3季度

包2

肉类、蛋类、蔬菜、大米、豆制品、调料、干货等

39.5万

配送范围2025年

第2季度、第4季度

最终金额以实际配送结算为准,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采购,配送所有食材的品牌、种类、数量必须征得采购人同意,严禁配送衡阳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目录,并按采购人指定的时间配送到指定地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 供应商未被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特定资格条件: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投标人获取比选文件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投标人为营利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投标人提供公告之日起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打印件,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查询时间;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5、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6、比选文件400元一份,售后不退。

四、获取比选文件时间和地点及比选时间和地点

1、获取比选文件时间及地点:2024 10  30 日至2024 11  4 (上午9:00至下午17:00止),到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衡阳市蒸湘区高新区创新中心A701)现场获取比选文件,

2、比选时间及地点:2024 11  12  9 ,在衡阳市蒸湘区高新区创新中心A701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高新分公司会议室)进行比选。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期限为5日。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7775636667

地址:衡阳市雁峰区蒸湘南路137号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阳镇宇、欧缘

电话:19958712666 

地址:衡阳市蒸湘区创新中心A座701室

 

二、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2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7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附件下载:比选邀请公告.pdf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