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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江区妇幼疾控综合业务用房大楼五、六层病房等配套空调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招标公告 福建洛江区 发布日期:2024-11-0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FCG20241017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洛江区妇幼疾控综合业务用房大楼五、六层病房等配套空调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原因:修改技术和服务要求。

更正内容:

1、“供应商须提供谈判货物(品目号1至品目号4空调设备)的有效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修改为“供应商须提供谈判货物(品目号1、品目号2、品目号4空调设备)的有效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2、原技术参数要求“7、《采购清单》中设备的制冷量、制热量、ADF指标参数以中国能效标识网数据为评分依据,须提供能效标识网https://www.energylabel.com.cn/index.htm截图作为依据;循环风量、制冷功率、制热功率、室内机噪音(高风档)、室外机噪音指标参数以中国国家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检测实验室检测报告或者由带有CMA或CNAS标志的第三方检测报告中铭牌标示数值或者制造商公开发行产品样册、安装说明书或者品牌官网发布的数据截图的等为依据。”修改为“7、《采购清单》中品目号1、品目号2、品目号4设备的制冷量、制热量、APF指标参数以中国能效标识网数据为考评依据,须提供能效标识网https://www.energylabel.com.cn/index.htm截图作为依据;循环风量、制冷功率、制热功率、室内机噪音(高风档)、室外机噪音指标参数以中国国家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检测实验室检测报告或者由带有CMA或CNAS标志的第三方检测报告中铭牌标示数值或者制造商公开发行产品样册、安装说明书或者品牌官网发布的数据截图的等为依据。”

3、采购清单中“ADF”全部修改为“APF”。

4、原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谈判开始时间延期至“2024年11月11日15:00时”

5、涉及上述修改的内容一并修改。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泉州市洛江区妇幼保健院     

地址:泉州市洛江区妇幼疾控大楼        

联系方式:小朱 0595-226787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南路178号(原48号)二楼            

联系方式:尤芳芸、庄宝生 0595-22988718、281317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尤芳芸、庄宝生

电 话:  0595-22988718、28131778

 

 

附件下载:172更正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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