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内容:
原招标计划“十一、招标公告预计发布时间:2024年 1月” 更正为: 十一、招标公告预计发布时间:2025年 1月
以上内容作为招标计划组成部分,其他内容不变,与招标计划具有同等效力,若本公告与招标计划有不一致之处的,应以本公告为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标人:衡山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日期: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