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 包1 | 8,678,164.28 | 业务大楼维修及装饰装修 | 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 1 | 8,678,164.28 |
(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含二级),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2)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及以上证书,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的相关关键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需为公司员工,正常缴纳保险。同时,需满足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相关要求。
(以上人员均需提交相应的专业资格证书、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无在建项目截图和由本人签字确认的驻场承诺书,以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4 年 9 月至 2024 年 11 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3)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