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 包1 | 1,000,000 | 桂东县普乐镇齐云峰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详见采购需求 | 1 | 1,000,000 |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依据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2、提供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提供了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提供了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复印件加盖公章);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最低配备标准满足(湘建建【2020】208 号)文标准(即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了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函;安全员提供了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需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9月-2024年11月)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社保缴费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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