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湘潭市税务局派出机构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湘潭市税务局派出机构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湖南 发布日期:2025-03-13

一、项目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MB15250601739522721818 项目编号:JXDCZ(2025)0202(招标文件编号:JXDCZ(2025)0202)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湘潭市税务局派出机构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湘潭诺金蔬菜配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湘潭经开区响水乡郑家村红星组

中标(成交)金额:108.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湘潭诺金蔬菜配送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湘潭市税务局派出机构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为市局稽查局、稽查一局湘潭大道11号东裙楼一楼食堂提供(蛋禽、水果、蔬菜、调味品、水产、肉类食材货物、米面油、干货类食材货物及其他食材货物的供应、运输和配送服务及售后等服务      为湘潭市税务局稽查局、稽查一局湘潭大道11号东裙楼一楼食堂提供所需食材供应、配送及售后等服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起止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起止时间为准)。      (1)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饮食卫生标准,同时保证食品新鲜,不得出现腐烂、变质,以次充好等情况;
(2)食品的质量与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规定、标准、规范;
(3)对于没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其中国家有强制性技术标准要求的产品,还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确保配送的货物安全、卫生。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甘浩(组长)、方建林、戴志刚、文锋、唐晓波(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由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支付,双方各支付50%费用,招标代理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收费标准及双方代理协议约定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426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包名称

供应商信息

报价

评分

国家税务总局湘潭市税务局派出机构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湘潭诺金蔬菜配送有限公司

1080000

98.8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湘潭市税务局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建设南路280号        

联系方式:严格 0731-585520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加信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湘潭市高新区双马街道书院路38号力合·星空蜂巢3楼308-310室            

联系方式:廖丽娟 陈丽 李子贤 0731-555551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格

电 话:  0731-58552005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