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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县人民法院东安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空调改造工程重新立项(包1)合同公告

招标公告 湖南长沙 发布日期:2025-05-09

东安县人民法院东安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空调改造工程重新立项(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5月9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5]000105号-1
采购人(全称):东安县人民法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长腾锦业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东安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空调改造工程重新立项
2、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5]000105号
3、项目内容:东安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空调改造工程重新立项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廖海鹰
6、联系电话:07464225236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2197094.64
大写:贰佰壹拾玖万柒仟零玖拾肆元陆角肆分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4、付款方式: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5年04月24日,完成日期:2025年07月23日。总日历天数:90天。
2、地点:东安县人民法院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东安县人民法院
验收方式:按招标文件及合同执行
验收标准: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5-04-24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04月24日
合同订立地点:东安县人民法院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方:(公章)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话:0746-4225236 话:13755143403
 真: 真:
 址: 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 长沙东塘支行
  号:1901009009200606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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