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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地铁金霞站广场综合整治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沙市岳麓区洋湖街道长沙富力十号4栋1单元1002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5-28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 1 |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 地铁金霞站广场综合整治工程 | 详见采购需求 | 1 | 项 | 1603544.33 | 1603544.33 |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2.1.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2)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文件精神,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文件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2025年2月-2025年4月)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5)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6)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2.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
3.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3.2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以响应截止时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信息为准)。
无
| 一、采购人信息 |
| 采购单位:长沙金霞新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
| 联系人:程芬 |
| 电 话:0731-88311535 |
|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北路进港大道1号 |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 代理机构:湖南启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联系人:张青 |
| 电 话:0731-88975616 |
|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洋湖街道长沙富力十号4栋1单元1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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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5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