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 包1 | 1,652,800 | 省政府机关院二办公楼屋面防水修缮工程 | 详见磋商文件 | 1 | 1,799,700 |
(1)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 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类 ),有效的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提供相应证书、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2025 年1月至2025年6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资料复印件,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3)项目部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和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提供相应证书、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3 个月(2025 年1月至2025年6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资料复印件,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4)供应商须提供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配备承诺书,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和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其中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C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提供相应证书、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3 个月(2025 年1月至2025年6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资料复印件)。】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