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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源市2025年度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服务项目竞价公告

招标公告 湖南涟源 发布日期:2025-06-25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涟源市2025年度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62025062547973437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童勇军/王齐飞  19573837568/13762828123 

 报价起止时间:2025-06-25 11:42  -  2025-06-30 11:42 

 采购单位:涟源市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满足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供应商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公路管理与养护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公路管理与养护; 服务期限:按采购人要求;服务项目:公路管理与养护;器械设备:按需提供;服务人数:按需提供;采购需求:本次我市农村公路自动化检测里程合计约3556.014公里(含2024年年报县、乡、村道里程3062.014公里、2025年农村公路路网优化调整里程约100公里及2025年拟新增入库里程394公里),(最终以省厅通过的里程要求为准)。本项目实行总价包干,上限金额为78.37万元,由供应商在上限价的基础上按下浮比例进行报价(精确到元),采用最低价中标,报价高于或等于上限价的,则视为废标。其他需求均按(厅办函〔2025〕19 号)文件执行。;

次要参数要求:
1件 783700.00 -
 
 买家留言: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含乙级)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并且是2025年通过了省交通运输厅一致性校核结果的公示的单位及车辆(上路前甲方核验,核验不通过的视为违约);有满足项目实际需求和规定要求的检测人员和车辆,有相关的工器具及设备等,且都处于有效期内。以上要求供应商需加盖公章并上传平台。 

 附件: 2.1.(厅办函【2025】19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5年湖南省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工作方案》的通知2025.4.30.pdf
 

 响应附件要求:检测单位中标后,与我方共同完成检评方案上报省厅审定通过后,才开展上路检测工作。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湖南省 娄底市 涟源市 六亩塘镇 涟源市人民路85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服务质量: 成交供应商须按甲方要求对本项目检测服务数据及报告严格把关,并完整地履行服务承诺。中途有修改优化补充的内容,乙方须按要求及时完成。达不到甲方验收审核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成交的供应商自行承担。
服务要求: 满足《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湖南省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厅办函〔2025〕19 号)文件(见上传附件)相关要求,2025年各县市区路面自动化检测范围为辖区年报100%农村公路(以2024年年报为准)。
项目内容: 1、现场信息调查采集;2、内业整理及报告编写。
保密条款: 供应商在履行采购项目服务过程中获悉的资料、信息等,应严格按法律规定合法使用,不得用于本次采购项目服务外的其他目的,并做好保密措施,不得将信息提供、共享、许可泄露任何第三方,如有违反带来不良影响,将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资质要求: 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需具有上述要求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近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曾受到行业、监管部门处罚及质量警示;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没有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上述情况的(含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竞价。需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上传平台。
结算支付: 验收合格后,视上级到位资金情况及时适量支付。(若合同期内,供应商不能及时有效的提供相应的服务,采购方有权使用其他第三方进行检测,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质量验收: (1)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方要求对本项目严格把关并完整地履行服务承诺。中途有修改优化补充的内容,供应商须按要求完成。(2)达不到采购方考核验收要求,采购方有权扣减相应经费,甚至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成交的供应商自行承担。
关于报价: (1)本项目由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请于报价前仔细阅读项目描述和(厅办函〔2025〕19 号)文件精神,精准报价,项目实行总价包干。(2)总价款包含材料费、人工费、工器具及设备费、安全生产费、税费和意外保险等一切费用。(3)报价前仔细阅读商务条款,投标人最低报价经评审一致认定为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供成本核算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该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恶意竞价者,上报相关部门且纳入黑名单。
供应商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如下情形:(1)向他人泄露项目信息或与项目有关信息的;(2)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3)在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的;(4)隐瞒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有弄虚作假等不诚实行为的;(5)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未经甲方同意的;(6)因供应商原因延误项目进程经采购方纠正仍不改正,并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7)合同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8)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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