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公安局业务用房(二次装修)建设项目-澄清公告
招标公告
湖南娄底
发布日期:2025-07-04
新化县公安局业务用房(二次装修)建设项目
答疑、更正、延期公告(一)
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万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新化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委托,对新化县公安局业务用房(二次装修)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答疑、更正、延期内容公示如下:
一、答疑
1.请问本次投标报价人工指数是按湘建价建〔2024〕20号发布的2024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费指数执行,还是按2025年6月1日起执行的湘建价建〔2025〕18号发布的2025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费指数执行?
答:本次投标报价人工指数是按湘建价建〔2024〕20号发布的2024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费指数执行。
2.2#栋加固工程 梁加固 第16条清单010516001001中M16化学螺栓工程量单位为吨,数量为167.076,是否表示有误。
答:2#栋加固工程 梁加固 第16条清单010516001001中项目名称修改为M12化学螺栓,项目特征修改为M12化学螺栓制作、安装,计量单位修改为KG。
二、更正
1.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的3.7履约担保中的“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按中标金额的5%提供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保证保险/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采用电子保函时,承包人可通过娄底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zjj.hnloudi.gov.cn/),点击进入建设工程减负信息服务平台,通过湖南 CA 登录,办理履约担保保函业务,完成所承包项目电子履约保函的申请并投保成功。需注明具体项目的具体标段和承保金额,履约保函生成成功时间应在正式签订合同之前,有效期应大于或等于履约期限。”更正为“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按中标金额的10%提供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担保公司担保(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采用电子保函时,承包人可登陆娄底市建设工程减负信息服务平台(175.4.55.215:38085/), 完成所承包项目电子履约保函的申请并投保成功。需注明具体项目的具体标段和承保金额,履约保函生成成功时间应在正式签订合同之前,有效期应大于或等于履约期限)。”
三、延期
1.新化县公安局业务用房(二次装修)建设项目原开标时间2025年7月14日9时00分,现延期至2025年7月21日9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延长至相应时间。
凡原发布招标文件中有关内容与本答疑、更正、延期公告发布的内容有抵触或不一致者,均以本答疑、更正、延期公告发布的内容为准,招标文件中涉及到本次答疑、更正、延期公告相关内容按答疑、更正、延期公告相应调整,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招 标 人:新化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化县上渡街道办事处梅苑路
联 系 人:张斌
电 话:1587380106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万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姚 南路222号御邦国际广场907-1
联 系 人:杨鑫
电 话:13973143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