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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县农产品冷链物流配送体系建设项目(EPC)

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07

新田县农产品冷链物流配送体系建设项目(招标项目)

新田县农产品冷链物流配送体系建设项目(EPC)标段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田县农产品冷链物流配送体系建设项目已由新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新田县农产品冷链物流配送体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新发改审批〔2024】6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田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 %,招标人为新田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宸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新田县农产品冷链物流配送体系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新田县中山街道潭田村

2.3项目基本情况:新田县农产品冷链物流配送体系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约45亩,总建筑面积14969.61㎡,包括冷冻库1919.02㎡,气调恒温冷藏库4865㎡,预冷库两栋均为686.94㎡,农产品低温分拣、包装车间1100.94㎡,物流配送储存仓库3014.04㎡,物流配送分拣仓库1100.94㎡,综合服务楼1122.35㎡。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生态停车位等附属设施。包括主体工程、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强弱电工程、消防工程、通风工程、土石方工程、绿化、道路及停车场工程、电气工程、室外给排水及消防管网、充电桩等。概算招标控制价为7210.628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 6399.33万元 、施工图设计费73.338万元、预备费737.96万元。(特别说明:一、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可以根据实际建设需要对建设内容、实施区域(工程量清单)等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建设工程量单价维持不变,最终以甲方确定的实际工程量作为结算依据。二、本项目实行限额设计、限额施工。)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从下列资质牵引项中分别勾选招标项目的设计、施工所需要的指标中对应的最高资质等级的指标牵引项,由系统自动匹配生成所需要的最低资质等级。)。

(施工指标)建筑工程:

总建筑面积14969.61㎡;

单项合同额7210.62万元;

(设计指标)建筑工程:

工程规模M(中)型;

总建筑面积14969.61m²;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工期要求:365天(日历日,下同),

计划开工日期:2025-09-15

计划合同完(交、竣)工日期2026-09-15其中设计总工期60日历天,施工总工期305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设备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相关规定;设计质量标准:符合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批复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标准的要求。

3.招标范围

本工程项目采用EPC模式建设,包括设计、采购、施工,具体招标范围为:(一)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1)对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资料进行复核、补充、完善和优化;(2)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技术交底等);(3)设计及施工过程中设计修改补充、设计变更;(4)施工期相关现场技术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及结算等配合工作;(5)工程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其他设计工作;(二)采购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经评审通过后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招标人已采购设备和其它设备除外)、设备安装调试、移交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三)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1)经评审通过后的施工图范围内的招标人确定的施工内容及安装工程;(2)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及结算;缺陷期维护修复、工程保修;(3)工程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其他施工工作。要求投标人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实行全过程全面负责。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施工资质

招标文件不允许联合体投标的:具备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招标文件允许联合体投标的:具有[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 及以上](主要类型专业)且(非主要类型专业)资质,且资质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行业乙级 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 及以上]资质。

(3)☑不要求 □要求 ,具有/资质要求。

总承包资质满足项目要求的,不能选择相同工程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如工程类别的某项工程内容的规模超出了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工程范围,方可选择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否则可能会导致招标无效。

4)主要人员要求: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或者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

且须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5款要求。

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拟任设计负责人具备: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拟任施工负责人具备:

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并且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 入围业绩要求:

4.3.1投标人类似业绩:☑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设计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设计资质)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类似工程业绩): 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总建筑面积不少于7484.81m²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施工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施工资质)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类似工程业绩):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3605.31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注:(1)类似工程业绩牵引指标规模不高于招标项目选择指标或最高投标限价的50%,年限要求一般为近3年,轨道交通项目可放宽至5年。

(2)上述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可由联合体成员方中任意相应一方具备。

类似工程业绩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4款。

注:多资质组合项目,可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依法依规设置相应指标或特征。

4.4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4.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在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如有)、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外网招标公告/澄清补充公告(如有)等公告内容。请投标人登录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8.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1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上发布。

10.其他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符合电子数据标准规范正确版本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造价软件(如需),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各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咨询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777-7016,0731-84807016

11.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新田县农业农村局

址:永州市新田县滨河西路

联 系 人:宋仁磊

话: 15211662005

真:/

电子邮件:XTXNYW@163.com

(2)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宸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979号天城商业广场8栋、9栋1409房

项目负责人:刘姣

项目组其他成员:余群、刘坤

话:18974640230

真:0731-85151548

电子邮件:hncy_zx@163.com

(3)行政监督部门: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住建部门

址:新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话:0746-4723226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宸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2025-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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