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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阳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相关设备及设备国产化改造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陕西泾阳县 发布日期:2025-10-14

项目概况

执法办案相关设备及设备国产化改造政府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五路123号秦创原软科中心A座20层陕西金泽盛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1月04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ZZB-【2025】-85

项目名称:执法办案相关设备及设备国产化改造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16,995.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执法办案相关设备及设备国产化改造政府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16,995.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16,995.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泾阳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相关设备及设备国产化改造政府采购项目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416,995.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执法办案相关设备及设备国产化改造政府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或者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月缴纳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月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人代表证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7、符合信用中国及《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
8、本项目要求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10月15日 2025年10月21日 ,每天上午 09:00:00 12:00:00 ,下午 14:00:00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五路123号秦创原软科中心A座20层陕西金泽盛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11月04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五路123号秦创原软科中心A座20层

开标地点: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五路123号秦创原软科中心A座20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现场获取采购文件时,请携带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阳县公安局

地址:泾阳县北环路西段(公安局新址)

联系方式:137002036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金泽盛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五路123号秦创原软科中心A座20层

联系方式:130029686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工

电话:13002968680

陕西金泽盛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4日


相关附件:
附件下载:采购需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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