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招标文件 第二节 评标方法及标准 附页1 评标方法及标准表
项目人员:
2、拟任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1项房屋建筑工程类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至少包含监理、造价咨询、工程设计、招标代理中的3项)计5分,此项最多计10分.类似工程业绩设置应与招标项目工程类别相符,本项目工程类别为房屋建筑工程。(注:证明材料为:招标项目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中包含项目所对应的验收竣工材料,非招标项目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及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包含项目所对应的验收竣工材料,人员业绩有效的时限为1095天(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2)若人员业绩的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人员、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人员、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此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现修改为:
项目人员:
2、拟任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1项房屋建筑工程类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至少包含监理、造价咨询、工程设计、招标代理中的3项)计5分, 此项最多计10分.类似工程业绩设置应与招标项目工程类别相符,本项目工程类别为房屋建筑工程。(注:(1)证明材料为:招标项目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中包含项目所对应的验收竣工材料,非招标项目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及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包含项目所对应的验收竣工材料,人员业绩以验收竣工材料时间为准,有效时限为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1095 天内)。(2)若人员业绩的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人员、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人员、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此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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