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 包1 | 2,382,237.62 |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浏阳院区内部维修改造工程二期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 | 1 | 2,382,237.62 |
3.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3.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3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3.1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类)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上标注单位名称的,单位名称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3.3.2根据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得少于3人(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供应商需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3.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部门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其中专职安全员须具有C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岗位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单位名称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3.3.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公告发布之日前(2025年3月-2025年8月)任意1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