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淞区白石港污水管网提质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答疑/澄清(第2号)
一、取消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中“专业承包·主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或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资质要求。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条联合体要求修改为:“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三、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均延期至:2025年12月8日9:00时整(北京时间)。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计划开工日期仅用于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约定的日期为准。
五、因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11月14日发布了《关于在“机器管招投标”综合评标法中对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评审因素增加智能评审功能的通知》,随即“机器管招投标”系统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予以了调整,故本次澄清无法按照原招标文件范本生成“答疑文件正文”。本次澄清中涉及前述通知对招标文件范本进行调整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评标办法、评分细则、投标文件格式等内容)以本次澄清附件“答疑文件正文”为准。
六、本项目招标文件中业绩牵引指标“污水及中水管道直径不少于**米”中“中水管道”为系统模板自动生成,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施工情况和需求,本项目评审业绩仅认可污水管道或雨水管道或排水管道的市政公用工程,并得单个业绩需满足管径的指标要求。
招标单位:株洲市芦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湖南宏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管单位: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