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新区城西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超声科一批医疗设备购置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AGGHZ00139
项目名称:合肥高新区城西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超声科一批医疗设备购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中:投标文件组成中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函内容,现更正为:
一、开标一览表
| 项目名称 | 合肥高新区城西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超声科一批医疗设备购置 |
| 投标人全称 | |
| 投标范围 | 全部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
| 其他 | |
投标人电子签章:
日 期:
注:
1.此表用于开标唱标之用。
2.表中投标报价即为优惠后报价,并作为评审及定标依据。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投标报价,或者表中某一包别填写多个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3.表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二、投标函
致:合肥高新区南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根据贵方的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并通过买方验收。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附件及更正公告(如有),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招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
3.我方同意从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招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4.我方声明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时、有效,企业运营正常。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数据或资料。
投标人电子签章:
日 期:
2.原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中:投标文件组成中投标业绩承诺函内容,现更正为:
七、投标业绩承诺函
我单位同意中标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业绩并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均真实有效,且不属于与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之间的业绩,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电子签章:
日 期:
| 序号 | 项目名称 | 供货范围 | 备注 |
| 1 | | | |
| 2 | | | |
| 3 | | | |
| 4 | | | |
| 5 | | | |
| …… | | | |
注:
1.表中所列业绩应为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
2.中标人提供的以上业绩情况,如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约定的,将按约定随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公告。
3.原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中:投标文件组成中: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现更正为: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
(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不需此件,请删去“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合肥高新区南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合肥高新区城西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超声科一批医疗设备购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电子签章:
日 期:
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相关规定,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自行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进行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查询网址https://www.miit.gov.cn/)。
3.上述“标的名称”,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明确的“货物名称”。
4.上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5.填写示例:某设备,属于(填写第三章采购需求中对应货物的“所属行业”,如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某企业,从业人员100人,营业收入为10000万元,资产总额为50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投标人自行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进行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查询网址https://www.miit.gov.cn/)查询]。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合肥高新区南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合肥高新区磨子潭路120号
联系方式:0551-65393280-81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合肥高新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760号
联系方式:0551-658695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 工
电 话:0551-65869557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