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叶片智能生产基地及清洁能源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答疑及补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大型叶片智能生产基地及清洁能源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文件进行答疑补充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1:(1)提供经发改备案通过的可研报告。了解项目的建设具体标准及要求。(2)提供项目带地形的用地红线,规划依据图、用地规划条件。(3)明确厂房内行车吨位、行程、跨度。(建设单位提供制造工艺布置图/示意图)
答:(1)可研报告详见附件1;(2)项目用地红线图详见附件2;(3)厂房内部桁车吨位、行程、跨度暂不明确,能满足130米长风电叶片生产的要求即可。
问2:请问房屋建筑工程的专项奖如“建筑结构与抗震设计”、“建筑电气设计”、“建筑智能化设计”等在商务部分是否可作为加分奖项?
答:商务部分加分奖项以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4商务部分评审的业绩、奖项和发明专利、信用规定(含资格要求业绩)——4、奖项和发明专利加分内容为准。
二、补充部分
1.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设计方案)”——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技术服务方案评分标准——勘察说明和勘察方案“满足功能性、经济性、先进性要求,符合工程建设要求”现修改为“满足功能性、经济性、先进性要求,符合工程建设要求;对项目所在地区的水文地质、人文情况认识全面、到位;总体勘察方案思路清晰,完全满足项目实施的需要,对勘察现状存在问题分析透彻,并能采取应对措施,未提供不得分。”
2.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设计方案)”——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技术服务方案评分标准——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机构、人员设置科学合理”现修改为“机构、人员设置科学合理;1.拟任勘察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工程类正高级职称证书的,每个证书得2分,最高得4分;2.拟任勘察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注册测绘师证书、地质相关专业高级及上以职称证书的,每个证书得2分,最高得6分。注:以上人员需提供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计分。”
3.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设计方案)”——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技术服务方案评分标准——整体方案“项目设计充分体现设计意图;构思严谨、理念先进,创意新颖;满足功能性、经济性、先进性要求,符合工程建设要求”现修改为“1.项目设计充分体现设计意图;构思严谨、理念先进,创意新颖;满足功能性、经济性、先进性要求,符合工程建设要求,本项0~10分;2.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大型叶片智能生产的工艺设计方案,本项0~4分。”
4.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设计方案)”——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技术服务方案评分标准——设计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机构、人员设置科学合理”现修改为“机构、人员设置科学合理;(1)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学正高级工程师的得2分;(2)拟任建筑专业负责人:具备建筑学高级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的得1分;(3)拟任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备给水排水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证书的得1分;(4)拟任结构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证书的得1分;(5)拟任电气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证书的得1分;(6)拟任暖通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和正高级工程职称的得2分;(7)拟任工艺专业负责人:具备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正高级技术职称的得2分。注:以上人员需提供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计分。”
5.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设计方案)”——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技术服务方案评分标准——其他内容“其他评审因素内容(如有)”现修改为“其他评审因素内容(如有):设计必须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及招标文件的指标要求。且需在招标人提供的平面示意图基础上深化设计图纸,并出具设计图纸。图纸内容完整,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16】247号)规定的设计编制深度,符合相关技术规范。”
三、招标文件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株洲湘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新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监督部门:株洲市渌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