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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淄博工务段采购警示监控设备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03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淄博工务段采购警示监控设备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BGWD-WZCG-2025-11-05-01)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淄博工务段采购警示监控设备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淄博工务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采购警示监控设备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采购警示监控设备6套,共计1个包件,具体内容详见物资采购明细表。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报价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应为一般纳税人,货款结算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1.2供应商没有处于停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3供应商需在标书中提供以下内容:
(1)供应商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查询方式: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2)供应商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 creditchina.gov.cn/)
(3)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应无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
查询方式: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
(4)供应商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 creditchina.gov.cn/)
3.1.4供应商或所投标产品未处在济南局集团公司及其上级管理机构的信用评价、质量问题通报等被限制使用或处罚期内;不接受信用评价为C、D级的供应商参与除公开招标以外的其它方式的采购项目;
3.1.5供应商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
3.1.6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生产商提供有效期内的产品授权委托书;
3.1.7供应商需提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
3.1.8供应商需在标书中提供投标产品的说明书或技术资料,包括产品的详细技术参数;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12月3日 08:00至2025年12月8日 08: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1日 14:00,地点为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铁南路10号淄博工务段综合楼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淄博工务段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袁老师

电   话: 0533-2582485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8.其他

8.1产品须符合采购文件中产品的技术要求,能够满足我段现场使用要求,供货时须提供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8.2本次采购物资划分为1个包件。
8.3送货期:供应商需在收到供货通知后30日内供货安装到位。
8.4送货地点:供货及安装地点为辛泰线K68+600、张东线K77+450、铁山线K2+930、K2+980。
8.5成交价包含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调试费。
8.6产品质保期:1年。
8.7供应商对产品质量实行包退、包换、包赔经济损失及因产品质量问题带来的相关损失,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及时进行退换货处理。故障报修后 48h 内到现场进行维修。

 

202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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