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渌口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项目(二期)
澄清公告(第1号)
一、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全省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结果正式应用的通知》要求,本项目须应用全省统一的信用评价结果。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自主登录注册检录平台(主体库),锁定信用评价结果,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无法应用评价结果。
二、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做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发出后,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递交截止时间均不变。
招标单位:株洲渌湘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湖南昊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管单位:株洲市渌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日 期: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