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海南)基地车棚拆除物资回收项目的比选公告
一、项目编号:HYYFYCGZX(BX)-FW-2026001
二、比选项目:海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海南)基地车棚拆除物资回收项目
三、项目简介: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海南)基地车库于2018年建成并投入使用,至今已运行7年。根据评估,车库主体结构中的可回收部分主要包括钢柱、钢梁、钢条及其他零星钢构件,总重约40吨。回收金额:经评估本项目残值52173元(由服务单位支付,实际回收量以现场勘查量为准)
备注:项目地点为海口市龙华区白水塘路48号海南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四、合格比选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废旧物品回收资质、环保资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需包含废旧物资回收等相关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如为“三证合一”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 供应商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证明材料);
注:将于资格审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 本项目中选公司不得转包。
五、领取比选文件时间、方式:
1. 报名时间:请于2026年1月12日-2026年1月14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 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章,比选文件通过邮件发至报名指定邮箱hfycgzb2022@163.com,邮件标题命名:项目名称+公司名称(例: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海南)基地车棚拆除项目+XX公司)
文件获取: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经邮箱回执。比选文件不收取费用。
六、供应商须提供议价响应材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
2、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材料,包括:
2.1有效营业执照及其他资质证明材料
2.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3具有良好的商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5提供参加本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承诺;(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7提供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第2条要求的证明材料
3、报价一览表
4、服务方案(根据项目情况提供)
5、其他(根据项目情况提供)
(以上格式自拟,材料加盖公章)
七、时间地点: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评审时间:2026年1月16日9时30分,比选申请人应于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及评审地点:海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仁爱楼4楼开标室(4号会议室左边第一间)
八、评审方法及标准
(一)评审工作由我单位召开会议对所有报名机构(公司)进行资格审查,并现场拆封通过资格审查机构(公司)所提交的报价文件,最终由我确定中标人。
(二)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多于3家(含)时,原则上以同等条件下的报价最高者确定为中标单位。
(三)该批报废资产中无回收价值的部分,必须由中标人运输到政府规定的处置地点,并按照国家环保要求,以规定的方式处置,不得随意丢弃,如因处置不当造成的责任由中标回收单位承担。
(四)成交价仅为处置资产本身价格,回收清运过程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切割费、搬运费、运输费、保洁费、人身保险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理。中标单位在拆卸、搬运过程中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如发生意外事故责任自负,造成损失,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九、 联系方式:
1、采购人:海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2、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龙华路31号
3、联系人王老师
4、联系电话:0898-66713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