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迁陵镇酉水河片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非遗AI文创中心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答疑澄清公告2各潜在投标人:保靖县迁陵镇酉水河片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非遗AI文创中心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有关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问题,现作如下回复:问题1:请问在填报“十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无固化清单)”表格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的下浮率时,小数点数后需保留几位小数?回复:不作要求,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只要在电子系统应许的条件下自行填报。问题2麻烦提供CAD图纸和初设文本,谢谢回复:因机器管系统上传不了CAD版图纸,故不能线上提供。问题3:答疑澄清公告:问题2:授权委托代理人可否为除项目经理外的,本单位满足机器管系统相关要求的正式在职人员?回复:授权委托代理人为法人或者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针对本次“授权委托代理人仅限法人或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要求,现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实际情况,现提出如下问题: 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及第一百六十三条“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之规定,法人享有自主委托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作为代理人的法定权利。贵方设定“授权委托代理人仅限法人或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条款,无明确法律依据,属于对法人委托权限的不合理限制。 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投标人代表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规定,条例仅明确委托代理人的合法性,并未限定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贵方的限制性要求,与该条例立法精神相悖。 基于以上依据,我方再次请求贵方:将授权委托代理人资格范围调整为本单位任何满足机器管系统相关要求的正式在职人员,如无法调整请明确回复说明及相关政策法律的依据。回复:按原答疑澄清公告执行,本答疑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本答疑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答疑公告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答疑澄清,如因遗漏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招 标 人:保靖县文运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保靖县·保靖县迁陵镇联 系 人:孙涛电 话: 15107483651(2)招标代理机构:国兴致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贵州省瓮安县银盏镇新场村大坪组57号项目负责人:宋元亮项目组其他成员:迟启良、王懋电 话:15174323071(3)行政监督部门: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保靖县·保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 址:保靖县迁陵镇酉水南路65号电 话:0743-7721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