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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区桂畔小学体育馆加固工程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招标公告 广东顺德区 发布日期:2026-01-14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0606-2026-001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顺德区桂畔小学体育馆加固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1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采购文件中第二章 采购需求 1.主要商务要求中的付款方式条款更正为“★”条款,付款内容不变。具体如下:

原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100%,1期:合同签订并签发开工令,进场后支付合同价30%的工程款(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作为预付款,该预付款中30%的款项划拨存至成交供应商设立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2期:按合同及图纸要求施工完成并初验合格后,支付合同价50%的工程款。其中人工费用累计拨付总额不低于合同价乘以30%3期:农民工工资按月拨付,拨付周期为一个月一次。每月20日前拨付工人工资额不低于当月产值(即实际工程量*单价)乘以人工费用比例30%,按产值已拨付的人工费用在后续进度款中扣除。 4期:全部工程竣工质量验收等级达到合格并办理结算后,支付累计不超过结算价97%的工程款给承包人。余下 3%的合同结算价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可由金融机构出具的质量保证金保函代替,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申请同意后办理。若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剩余结算造价 3%质量保证金保函后,可支付至结算价的 100%5期: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成交供应商完成相关保修工程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且成交供应商提交完整的工程移交手续和付款资料之日起三十日内无息支付余下结算款项(或退还质量保证金保函)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更正为: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100%,1期:合同签订并签发开工令,进场后支付合同价30%的工程款(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作为预付款,该预付款中30%的款项划拨存至成交供应商设立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2期:按合同及图纸要求施工完成并初验合格后,支付合同价50%的工程款。其中人工费用累计拨付总额不低于合同价乘以30%3期:农民工工资按月拨付,拨付周期为一个月一次。每月20日前拨付工人工资额不低于当月产值(即实际工程量*单价)乘以人工费用比例30%,按产值已拨付的人工费用在后续进度款中扣除。 4期:全部工程竣工质量验收等级达到合格并办理结算后,支付累计不超过结算价97%的工程款给承包人。余下 3%的合同结算价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可由金融机构出具的质量保证金保函代替,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申请同意后办理。若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剩余结算造价 3%质量保证金保函后,可支付至结算价的 100%5期: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成交供应商完成相关保修工程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且成交供应商提交完整的工程移交手续和付款资料之日起三十日内无息支付余下结算款项(或退还质量保证金保函)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二、采购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下列四项中意一项证明材料”更正为“需提供下列四项中意一项证明材料”。

三、采购文件中第四章评审资格审查表中序号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下列四项中意一项证明材料”更正为“需提供下列四项中意一项证明材料”。

更正日期:2026年1月12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1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

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3.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4.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5.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的响应供应商可登录云平台通过“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响应文件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响应回执。响应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线上提交。

6.请供应商特别注意: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将被有关部门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顺德区桂畔小学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锦龙路4座

联系方式:0757-299912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南华社区延年路9号恒大广场2栋1106室

联系方式:0757-280906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  话:0757-28090671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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