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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阳市人民医院CA系统及综合预约管理平台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招标公告 简阳 发布日期:2026-01-23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185202500025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CA系统及综合预约管理平台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1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变更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1-27 10:00:00,更正为:2026-02-10 11: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1-27 10:00:00,更正为:2026-02-10 11:00:00。

一、原招标文件3.3.2.商务要求 采购包1:

5★付款进度安排

1、进度款,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收到投标人出具的正式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2、进度款,投标人全部完成CA系统相关软硬件设备安装调试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3、进度款,投标人完成系统接口开发、并完成门诊、医技上线运行正常15工作日,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4、进度款,完成住院、患者上线运行正常15工作日后开始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00%

5、尾款,服务期满365日后开展终验,终验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
  变更为

5★付款进度安排

1、进度款,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收到投标人出具的正式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2、进度款,投标人全部完成CA系统相关软硬件设备安装调试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3、进度款,投标人完成系统接口开发、并完成门诊、医技上线运行正常15工作日,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4、进度款,完成住院、患者上线运行正常15工作日后开始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00%

5、尾款,服务期满1095日后开展终验,终验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

二、原招标文件3.3.2.商务要求 采购包2:

5★付款进度安排

1、进度款,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收到投标人出具的正式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2、进度款,投标人全部完成综合预约管理平台开发、系统接口开发、并完成系统安装、调试且上线运行正常15工作日后开始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5.00%

3、尾款,服务期满365日后开展终验,终验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

变更为:

5★付款进度安排

1、进度款,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收到投标人出具的正式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2、进度款,投标人全部完成综合预约管理平台开发、系统接口开发、并完成系统安装、调试且上线运行正常15工作日后开始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5.00%

3、尾款,服务期满1095日后开展终验,终验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1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备案号:51018525210200003661[2025]00317;

2.采购品目:

1:C16020300 软件集成实施服务;

2:C16010302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3.监督部门:简阳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28-27224330。

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付款方式:

1分期付款

(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收到投标人出具的正式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2)、投标人全部完成CA系统相关软硬件设备安装调试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3)、投标人完成系统接口开发、并完成门诊、医技上线运行正常15工作日,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4)、完成住院、患者上线运行正常15工作日后开始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00%

(5)、服务期满365日后开展终验,终验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

2分期付款

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收到投标人出具的正式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2)、投标人全部完成综合预约管理平台开发、系统接口开发、并完成系统安装、调试且上线运行正常15工作日后开始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5.00%

3)、服务期满365日后开展终验,终验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

6.资格条件:(1)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3)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7.本项目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8.预算金额(元): 

采购包1:1,000,000.00元

采购包2:1,60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包1:809,000.00

采购包2:1,450,000.00元;

9.服务期:

1:1095日,自项目完成初步验收起计算,服务期满1095日后完成项目终验;

2:1095日,自项目完成初步验收起计算,服务期满1095日后完成项目终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简阳市人民医院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花园街医院路180号

联系方式:028-272381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9号丰德羊西中心1601号

联系方式:028-652369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先生、李女士

电话:028-65236981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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