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大河镇中心敬老院消防设施改造提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2月10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SXZY-AK2026011
项目名称:汉滨区大河镇中心敬老院消防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94,845.69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滨区大河镇中心敬老院消防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994,845.69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94,845.69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建筑总面积4249平方需要新建396立方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房柴油发电机房增设150KW柴油发电机一台消控室图形显示装置一台临时高压给水系统二套等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994,845.69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大河镇中心敬老院消防设施改造提升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有融资意向的投标企业请自行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完善相关信息,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1)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大河镇中心敬老院消防设施改造提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 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交其身份证);
3.供应商应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至今至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年内已缴存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9.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时间: 2026年01月28日 至 2026年02月03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截止时间: 2026年02月10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陕西省.安康市)
时间: 2026年02月10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2.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 ),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并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将法人委托书(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报名成功回执单、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套加盖红色鲜章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260151196@qq.com),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完成相关流程。3.下载文件:供应商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下载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文件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如未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名称:汉滨区大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汉滨区大河镇大河街道
联系方式:15191561422
名称:陕西中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木竹桥安置点中源公司三楼
联系方式:19049159599
项目联系人:徐金金
电话:19049159599
陕西中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27日
| 附件下载:采购清单.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