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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关于剑川县沙溪镇人民政府公务用车采购项目的询价公告

招标公告 云南 发布日期:2026-01-29

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剑川县沙溪镇人民政府公务用车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2-06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LZC2026-X1-00050-JCXZ-0002

项目名称:剑川县沙溪镇人民政府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万元):16

最高限价(万元):16

采购需求:公务用车(轿车);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交付使用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新兴业态企业的服务等。2.未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采购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其报价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精神给予 15% 的扣除(10%~20%),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未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采购项目,如采购人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允许分包的,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企业,其报价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精神给予 的扣除(4%~6%),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1)剑川县沙溪镇人民政府公务用车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01-29 06:00至2026-02-03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持与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兼容的数字证书(CA),在平台绑定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2-06 14: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开启


时间:2026-02-06 14:3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其他: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沙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云南省大理州剑川县沙溪镇寺登村委会1号

联系方式:178087209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剑川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址:剑川县金华镇金星村剑川县电子商务中心五楼

联系方式:0872-45265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静

电 话:0872-4526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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