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 包1 | 1,320,523.74 | 房屋附属设施施工 | 详见磋商文件 | 1 | 1,329,843.3 |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2024年及以后新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或者旧版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2)投标供应商具有在有效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相应证书、供应商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2)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参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执行,配备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本企业为其购买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且不得有在建项目,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须提供无在建项目的书面承诺,不接受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作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参与投标。
3)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