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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文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嵊州市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嵊州市人民医院总院一期医疗用房提升改造)C臂机采购项目(第二次)的更正公告

招标公告 浙江 发布日期:2026-02-04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30683253180010000044-SXWH2025-12-1(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嵊州市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嵊州市人民医院总院一期医疗用房提升改造)C臂机采购项目(第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1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2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3月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2月10日0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2026年3月5日0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2026年2月10日09点00分00秒2026年3月5日09点00分00秒
4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四、开标和评标中8.无效投标的情形8.1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8.14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5第五部分 评标方法及标准中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根据财政部87号令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通过政采云平台提供线上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并在评审报告中说明。

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第二条规定,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更正日期:2026年02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嵊州市卫生健康局

地    址:嵊州市兴旺街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3275201

质疑联系人:袁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5-832752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绍兴市文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嵊州市官河南路339号量子芯座11楼1105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章科学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3275561

质疑联系人:裘文燕

质疑联系方式:0575-8327556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嵊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地    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三江街道国资综合大楼1004室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5-83032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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