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关键条款存在重大瑕疵,导致采购当事人对合同履行的核心标准产生不可调和的分歧,已实质性地影响了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进行,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所规定的“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之情形,本项目作废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