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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财经大学科教创新楼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及审核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辽宁辽宁 发布日期:2026-02-05
 
东北财经大学科教创新楼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及审核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2-05

  
项目概况

东北财经大学科教创新楼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及审核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2月2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000-03491
项目名称:东北财经大学科教创新楼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及审核服务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88000
最高限价(元):388000
采购需求:查看

001包:东北财经大学科教创新楼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

一、项目名称

东北财经大学科教创新楼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及审核服务采购项目。

二、建设单位

东北财经大学。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1.项目概况

东北财经大学科教创新楼项目位于大连市沙河口区尖山街217号,东北财经大学校内。建设范围内拆除既有锅炉房,原址新建一栋科教创新楼,为地上十二层、地下二层建筑,总建筑面积22883.1平方米(含地下建筑面积5132平方米,为设备用房、人防工程及停车库等),配套建设室外管线、道路铺装及绿化等设施。项目估算总投资1228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11089.76万元。建设工期24个月。

★2. 服务内容:东北财经大学科教创新楼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委托部门东北财经大学校园建设管理处。服务内容包括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并经002包咨询单位审核碰对达成一致后出具相关报告;配合采购人在工程招标过程中对清单进行答疑,完成招标工作;配合采购人在工程招标后对招标清单的相关解释工作;审核新建项目工程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新增(变更)工程量及综合单价等。

★3.服务标准:供应商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服务均须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区行政主管部门等下发的有关工程造价方面的文件规定,依据最新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等规定。

4.最高限价:38.80万元。

5.服务要求

★5.1工作要求

咨询人应根据本项目相关资料,按国家省市相关规范的标准格式按委托人要求时间出具咨询报告。

★5.2成果要求

咨询人出具的成果文件应符合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编制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并满足委托方的要求。咨询人应就施工招标期间投标单位提出的有关工程量清单的相关疑问提交相关答疑文件,应就新建项目工程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新增(变更)工程量及综合单价提交审核文件。

咨询人应按照委托人要求提供EXCEL版、造价软件版,以及纸质版材料。因工作需要,咨询人提供的造价软件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咨询人应按照委托人要求,转换符合委托人要求的造价软件格式。

注:本项目采购以包为基本投标单位,一共分为2个包,供应商可投一包也可投多包,各包兼投不兼中,供应商对多包同时投标须分别提交响应文件并注明包号。同一个供应商在两个包中同时排名第一,则按照包号的正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工程地址

大连市沙河口区尖山街217号东北财经大学校内。
五、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

★1.服务期限:东北财经大学科教创新楼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期限30日历日,服务期限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暂定开始实施日期为2026年3月。具体开始实施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001包、002包均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按照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2.2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特定资格要求:

3.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含原注册造价工程师),必须是本企业职工;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截至项目评审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七、人员资格及组织架构要求

要求团队不少于7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土木建筑工程专业造价师3人、安装工程专业造价师3人,团队所有人员应具有与供应商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八、验收标准

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九、★付款方式

东北财经大学科教创新楼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供应商完成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经审计单位审核碰对达成一致出具相关报告后,委托人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学校封账期不计算在内)支付合同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中标供应商提出申请并按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并审批通过后,委托人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学校封账期不计算在内)支付剩余合同价款。

十、★违约责任

1.供应商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 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交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每逾期一日,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0.1%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

2.供应商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并支付:供应商因自身疏忽、专业能力不足、违反行业规范等原因(如工程量核算错误、定额套用不当、漏算费用等),导致招标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控制价在施工过程中出现错误,且该错误影响工程项目总造价超过30万元的,构成违约,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供应商错误原因影响工程合同总造价(审计处委托的审计单位最终核定造价与招标控制价金额的差额中因供应商错误原因导致的部分,具体计算方法为各分项正负差额取绝对值后相加的累计值)超过30万元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具体计算方法:以30万元为起点,扣减合同总金额的1%(如31万扣减1.1%,40万扣减2%),赔偿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

十一、供应商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的理解及总体思路、服务工作方案、重点、难点分析与对策、项目质量及进度保障措施、人员配置、项目负责人业绩、投标人业绩等。

说明: 1.本质量标准提出的各项标准要求是对本项目的最基本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作出全部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标准均应不低于报价时已颁布的国家和行业标准。

     2.“★”号标记为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如未响应其投标文件无效。

     3.未标记“★”号为非实质性要求,如未响应其投标文件仍有效,但可能影响评分

合同履行期限:东北财经大学科教创新楼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期限30日历日,服务期限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暂定开始实施日期为2026年3月。具体开始实施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中小企业、监狱、残疾人企业等相关扶持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388000
最高限价(元):388000
采购需求:查看

002包:东北财经大学科教创新楼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审核服务

一、项目名称

东北财经大学科教创新楼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及审核服务采购项目。

二、建设单位

东北财经大学。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1.项目概况

东北财经大学科教创新楼项目位于大连市沙河口区尖山街217号,东北财经大学校内。建设范围内拆除既有锅炉房,原址新建一栋科教创新楼,为地上十二层、地下二层建筑,总建筑面积22883.1平方米(含地下建筑面积5132平方米,为设备用房、人防工程及停车库等),配套建设室外管线、道路铺装及绿化等设施。项目估算总投资1228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11089.76万元。建设工期24个月。

★2.服务内容:东北财经大学科教创新楼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审核服务,委托部门东北财经大学审计处。服务内容包括根据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相关资料对001包咨询单位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进行详细逐项计算和复核,双方碰对达成一致,出具审计报告。

★3.服务标准:供应商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服务均须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区行政主管部门等下发的有关工程造价方面的文件规定,依据最新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等规定。

4.最高限价:38.80万元。

5.服务要求:

★5.1工作要求:

(1)科学编制审计方案,报委托人审核通过,方可实施。

(2)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对审计实施情况进行汇报。

(3)项目组成员熟练掌握造价咨询审计业务。项目负责人需要亲自带队到场参加勘查现场、参加会议等。

(4)需要实地勘察和测量的项目须留存归档影像资料。对服务过程中形成的档案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包括审计报告、审计底稿等,及时转交委托人。提交工作成果文件需要装订成册,签字盖章,并且完整、规范,符合委托人档案管理需要。

(5)严格按照有关规程进行造价咨询工作。

(6)不得将受托业务委托给其他单位。

★5.2成果要求:

(1)提交成果性文件要求:根据工作需要供应商需同时提供EXCEL版、广联达等主流造价软件版及纸质版等成果性文件。因工作需要,供应商提供的造价软件不能满足工作需要,供应商应按照委托人要求,转换符合供应商要求的造价软件版格式。

(2)供应商要做好资料收集、管理和归档。供应商应对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有效性和合理性核对;注意收集有关过程文件资料,并应保证自身收集的或已有的造价基础资料和编制依据全面、现行、有效;保证成果性文件资料归档(含电子版)准确完整。

注:本项目采购以包为基本投标单位,一共分为2个包,供应商可投一包也可投多包,各包兼投不兼中,供应商对多包同时投标须分别提交响应文件并注明包号。同一个供应商在两个包中同时排名第一,则按照包号的正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工程地址

大连市沙河口区尖山街217号东北财经大学校内。

五、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

★1.服务期限:东北财经大学科教创新楼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审核服务,服务期限为报审资料齐全后30日历日。具体开始实施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001包、002包均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按照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2.2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特定资格要求:

3.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含原注册造价工程师),必须是本企业职工;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截至项目评审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七、人员资格及组织架构要求:

要求团队不少于7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土木建筑工程专业造价师3人、安装工程专业造价师3人,团队所有人员应具有与供应商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八、★验收标准

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九、★付款方式:

东北财经大学科教创新楼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审核服务,供应商完成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审核,提交成果性文件并经委托人审核后,由中标供应商提出申请并按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并审批通过后,委托人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学校封账期不计算在内)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的100%。

十、★违约责任

1.供应商不得在未经委托人许可情况下通过任何方式与其他有关单位进行本合同项下相关业务的接触;供应商不得在未经委托人许可情况下通过任何方式将本合同项下成果资料发给相关单位;供应商出具的成果报告若出现严重错误或有违约情况则委托人有权利单方面终止服务合同,并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责任;供应商因过失或故意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的审查报告,造成相应后果的,应承担经济责任,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取消其委托业务;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委托人对工作的管理,如不服从安排,委托人有权取消其继续合作资格。

2.审核后的招标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控制价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误差(误差主要指特征描述错误、工程量偏差、错项、漏项、单价错误等),经查明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分部分项误差率超过±5%,供应商应承担质量保证责任,按该分部分项造价占施工合同总造价的比例扣减该分部分项对应的咨询费;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照损失等额赔偿。

十一、供应商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的理解及总体思路、服务工作方案、重点、难点分析与对策、项目质量及进度保障措施、内部审核流程、人员配置、项目负责人业绩、投标人业绩等。

说明: 1.本质量标准提出的各项标准要求是对本项目的最基本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作出全部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标准均应不低于报价时已颁布的国家和行业标准。

     2.“★”号标记为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如未响应其投标文件无效。

     3.未标记“★”号为非实质性要求,如未响应其投标文件仍有效,但可能影响评分

合同履行期限:东北财经大学科教创新楼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审核服务,服务期限为报审资料齐全后30日历日。具体开始实施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中小企业、监狱、残疾人企业等相关扶持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001包、002包均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按照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2.2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含原注册造价工程师),必须是本企业职工;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截至项目评审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2月05日18时00分至2026年02月1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2月2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请投标人登录账号后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请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投标人。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投标人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2.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投标人须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操作教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如未按视频教学操作将导致废标。 3.备份文件的递交采用发送邮件的形式。 (1)投标人将备份文件发送至zhongyuan_dl@163.com,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邮件内容”。 (2)可加密备份文件发送截止时间:2026年2月27日09:00时(北京时间),如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发送不加密备份文件导致投标文件提前泄密自行承担责任。(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可加密备份文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4.投标人须自行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5.投标人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6.投标人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投标人或其自用设备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在2026年2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解密; (2)因投标人或其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2026年2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文件; (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7.因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格式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中明确本项目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建议包含手机及座机号码),并注意电话来电,以便重要事宜的通知。若因联系电话错误、关机、无法接通等无法联系到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东北财经大学
地  址: 大连市沙河口区尖山街217号
联系方式:0411-847132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中山区七星街14号
联系方式:0411-82209563
邮箱地址:zhongyuan_dl@163.com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大连人民广场支行
账户名称: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6926795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滕惠宇、张楠、杨丽冬、孙菲菲
电  话:0411-8220956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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