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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越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崇福镇2026-2027年度第三方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项目的更正公告

招标公告 浙江浙江 发布日期:2026-02-06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30483265030010000005-崇采【2026】6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崇福镇2026-2027年度第三方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2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说明中八、投标无效的情形23.8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通过“政采云”平台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CA签章的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23.8报价文件未通过报价异常低价审查的;
2第五章 评标办法及开标程序中三、注意事项7. 评审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通过“政采云”平台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CA签章的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7.异常低价审查
7.1按照《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规定,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异常低价情形,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
7.2异常低价审查内容:
(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的;(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第五章 评标办法及开标程序中三、注意事项7. 评审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通过“政采云”平台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CA签章的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续上一项更正后内容)
7.3审查要求: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注: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属于第4项情形,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

更正日期:2026年02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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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桐乡市崇福镇人民政府

地    址:桐乡市崇福镇世纪大道96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9387766

质疑联系人:姜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3-884166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越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桐乡市梧桐街道东方路1122号3楼303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9386296

质疑联系人:沈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3-8938629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桐乡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桐乡市茅盾西路2号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3-88022840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