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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淞区农村饮用水保障工程一期项目-水厂部分暂停公告

招标公告 湖南 发布日期:2026-02-12

芦淞区农村饮用水保障工程一期项目-水厂部分暂停公告

各投标人:

芦淞区农村饮用水保障工程一期项目-水厂部分于2026年2月5日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开、评标工作后,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了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2月11日。

在公示期内,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及《湖南省招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湘发改法规[2019]294号)第五条之规定。暂停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特此通知。 

 

招标人:株洲市芦淞区水利事务中心

  

行政监管机构:株洲市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鸿飞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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