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 包1 | 2,568,192.87 |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 道路工程全长254.828m,规划红线宽 15m,呈南北走向,为城市支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以及相关附属工程等。 | 1 | 2,568,192.87 |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供应商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 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及配备数量应符合《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要求,本项目配备为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与质量员各1人、专职安全员1人;
(4)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证书与供应商名称必须一致;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要求担任技术负责人5年以上,提供证书或业绩等相关资料证明;
(5)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与投标代表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如识别不出视为无社保),关键岗位人员均无在建工程(须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和无在建承诺书),关键岗位人员与投标代表一经提交不得任意更改。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需提供《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