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刘桥镇人民政府淮蚌城际铁路(濉溪县刘桥段)整治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XCG-G26005-SHDL
二、项目名称:濉溪县刘桥镇人民政府淮蚌城际铁路(濉溪县刘桥段)整治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濉溪县西关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淮海路118号
成交金额:648345.36元
评审总得分:79.3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工程类 |
| 名称:濉溪县刘桥镇人民政府淮蚌城际铁路(濉溪县刘桥段)整治采购项目 施工范围:为保障淮蚌城际高铁顺利开通运营,消除安全隐患,切实提升铁路沿线环境质量,现对我镇高铁沿线彩钢瓦房、棚膜及网类轻漂浮物进行加固,并且给出加固标准。加固范围涉及关帝和火神村,经村工作人员、测绘公司和镇工作人员现场定位,测绘公司测绘两个村的彩钢瓦总面积约为35554.48平方米,棚膜和网类轻漂浮物总面积为7887.16平方米,根据濉溪县铁路建设协调管理中心下发的彩钢瓦加固每平方米22.16元最高限价和棚膜网类轻漂浮物每平方米12.59元,预算两项总价约为887186.62元。具体施工内容及其他要求详见清单描述。 施工工期:40个日历天。 项目经理:姜仁 执业证书信息:皖1442015201633125 |
五、评审专家名单:高荣贵(组长)、金勇、赵先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安徽省地方标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规程(DB34/T 5013-2025)附录 A中招标代理基本服务收费标准收取,共计10892.2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从线上(使用电子交易系统“在线质疑”功能)或线下(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未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
2.提交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从线上或线下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出投诉,电话:0561-6087768。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濉溪县刘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濉溪县云集路与012县道交汇处
联系方式:191561025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岐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望阳路北侧J幢403
联系方式:187269167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湘
电话:18726916757
十、附件
1.磋商响应函
2.二次报价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窗体底端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