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NZC2026-G3-990054-NNS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宁市社会管理图像信息报警联网系统一期、二期及三期第一阶段运维及升级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2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第三节 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A分标)技术分(1)技术服务响应分(满分4分) | (1)技术服务响应分(满分4分) 本项目服务需求一览表“前端维保服务”项中的“视频防泄密安全网关服务、视图库审计安全网关”内容标注“▲”号的技术条款与项目实际服务紧密相关,标注“▲”号的技术参数能提供由公安部或工信部权威检测机构或CMA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有效的检测(验)报告复印件的,每提供1项得0.5分,满分4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备注:项目中标后,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提供检测(验)报告原件进行审查。 | (1)技术服务响应分(满分4分) 本项目服务需求一览表“前端维保服务”项中的“视频防泄密安全网关服务、视图库审计安全网关”内容标注“▲”号的技术条款与项目实际服务紧密相关,标注“▲”号的技术参数能提供由公安部或工信部直属检测机构或取得CMA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有效的检测(验)报告复印件的,每提供1项得0.5分,满分4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备注:项目中标后,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提供检测(验)报告原件进行审查。 |
| 2 |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第三节 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A分标)、商务分(3) | (3)投标人具有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 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 ISO 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SO 56002创新管理体系认证的,每个得2分,满分8分。(投标时提供证明扫描件) | (3)投标人具有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 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 ISO 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SO 56002或ISO 56001创新管理体系认证的,每个得2分,满分8分。(投标时提供证明扫描件) |
| 3 |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第三节 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B分标)2、技术分(1)技术参数响应分(满分12分) | (1)技术参数响应分(满分12分)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均能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要求,在采购需求一览表中的“前端设备升级改造服务”项中“GB35114相机设备升级”内容标注“▲”号的技术条款与项目实际服务紧密相关,“GB35114相机设备升级”项内容标注“▲”号的技术参数能提供由公安部或工信部权威检测机构或CMA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有效的检测(验)报告复印件的,每提供1项得2分,满分12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 (1)技术参数响应分(满分12分)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均能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要求,在采购需求一览表中的“前端设备升级改造服务”项中“GB35114相机设备升级”内容标注“▲”号的技术条款与项目实际服务紧密相关,“GB35114相机设备升级”项内容标注“▲”号的技术参数能提供由公安部或工信部直属检测机构或取得CMA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有效的检测(验)报告复印件的,出具的合格有效的检测(验)报告复印件的,每提供1项得2分,满分12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备注:项目中标后,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提供检测(验)报告原件进行审查。 |
| 4 |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第三节 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B分标)3、商务分(3) | (3)投标人具有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 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 ISO 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SO 56002创新管理体系认证的,每个得2分,满分8分。(投标时提供证明扫描件) | (3)投标人具有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 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 ISO 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SO 56002或ISO 56001创新管理体系认证的,每个得2分,满分8分。(投标时提供证明扫描件) |
| 5 |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第三节 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C分标)2、技术分(1)技术性能分(满分14分)-② | ②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均能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要求,在采购需求一览表中的“AI训推服务器”项标注“▲”号的技术条款与项目实际服务紧密相关,标注“▲”号的技术参数能提供技术白皮书、彩页或由公安部或工信部权威检测机构或CMA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有效的检测(验)报告复印件的,每提供1项得2分,满分6分,不提供的不得分。备注:项目中标后,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提供技术参数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 | ②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均能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要求,在采购需求一览表中的“AI训推服务器”项标注“▲”号的技术条款与项目实际服务紧密相关,标注“▲”号的技术参数能提供技术白皮书、彩页或由公安部或工信部直属检测机构或取得CMA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有效的检测(验)报告复印件的,每提供1项得2分,满分6分,不提供的不得分。备注:项目中标后,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提供技术参数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 |
| 6 |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第三节 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C分标)3、商务分(2) | (2)投标人具有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 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ISO 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SO 56002创新管理体系认证的,每个得3分,满分12分。(投标时提供证明扫描件) | (2)投标人具有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 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ISO 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SO 56002或ISO56001创新管理体系认证的,每个得3分,满分12分。(投标时提供证明扫描件) |
更正日期:2026年03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已重新生成,请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 https://www.gcy.zfcg.gxzf.gov.cn/)下载招标文件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市公安局
地 址:南宁市
联系方式:0771-28919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玉洞大道33号
联系方式:0771-55011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岑宝连
电 话:0771-5501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