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物业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4月1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150124-HSZC-GK-20260001
项目名称:采购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24,2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清水河县第一中学采购物业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324,2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324,2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物业管理服务 | 清水河县第一中学采购物业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324,2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一年(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公告备案管理的通知》(内财购函【2021】1149号,采购需求具有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服务项目可在采购文件中明确签订不超过3年履行期限的政府采购合同,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该项目履行期限为三年,此次采购活动为第一年采购,履行期限内每年服务期结束后,根据合同约定对中标单位服务质量、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并分年付款。服务内容如有重大变化经双方协商可终止合同。)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清水河县第一中学采购物业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时间: 2026年03月24日 至 2026年03月3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需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按照“交易执行→应标→项目应标→未参与项目”步骤,填写联系人相关信息确认参与后,即为成功“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2026年04月1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项目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 远程开标大厅
名称:清水河县第一中学
地址:清水河县城关镇永安东街
联系方式:15024911403
名称: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和浩特市丁香路2号
联系方式:0471-4669352
项目联系人: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
电话:0471-4669352
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