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504202600002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广镇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3月17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3-30 10:00:00,更正为:2026-04-02 10: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6-03-30 10:00:00,更正为:2026-04-02 10:00:00。
1.将原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在采购预算不变的情况下可续签两年,合同一年-签,不超过三年。”更正为:“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365日,在采购预算不变的情况下,可续签,单次续签合同签订不得超过1年,总续签时长不超过2年。”
2.将原竞争性磋商文件报价要求更正为“
| 序号 | 报价内容 | 数量(计量单位) | 最高限价 | 价款形式 | 报价说明 |
| 1 | 南广镇垃圾清运服务 | 1.00(项) | 750,000.00 | 总价 | 无 |
”
3.将原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文件:*3.南广镇垃圾清运服务(2026年1月-2026年3月服务费)该部分报价内容时间己过,供应商报价时本部分内容报价金额应为"0.00元”,供应商1-3月报价若为其他报价则做无效投标处理。”删除。
4.将原竞争性磋商文件评审细及标准“价格分:1.南广镇垃圾清运服务(2026年1月-2026年3月服务费)最高得分分值:0分:2.南广镇垃圾清运服务(2026年4月-2026年12月服务费)报价得分:(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x分值。评审价格=响应报价。经价格调整后的评审价格=响应报价x(1-价格调整比例)基准价=经价格调整后评审价格的最低值。最高得分分值:15分。”更正为:“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x分值。评审价格=响应报价。”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3月27日
本项目备案号:51150426210200003245[2026]00028,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750,000.00元。最高限价为人民币750,000.00元。监督、投诉受理部门:宜宾市叙州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1-6203328,地址:宜宾市叙州区政府服务综合大楼(康宁路北)
名称:宜宾市叙州区南广镇人民政府
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南广镇广府街3号
联系方式:18227260689
名称:四川中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金沙江南路双子星三单元二楼
联系方式:0831-8082966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0831-8082966
四川中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27日
| 附件下载:采购需求.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