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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与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2026年)(项目编号:0835-260Z66200261)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 广东广东 发布日期:2026-03-30

一、项目编号:0835-260Z66200261

二、项目名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与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2026年)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与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2026年)):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深圳市实信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星社区上星路万科星城商业中心2栋2701 4,089,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与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2026年)):

服务类(深圳市实信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1 档案管理服务 审理过程中接收的诉中补充材料的电子化处理。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如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提前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量,则合同提前终止。若一年内未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量,则继续服务至工作量完成。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1-1 档案管理服务 纸质案件材料的电子卷宗随案生成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如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提前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量,则合同提前终止。若一年内未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量,则继续服务至工作量完成。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1-1 档案管理服务 纸质案件的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如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提前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量,则合同提前终止。若一年内未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量,则继续服务至工作量完成。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1-1 档案管理服务 电子卷宗扫描材料的质检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如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提前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量,则合同提前终止。若一年内未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量,则继续服务至工作量完成。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1-1 档案管理服务 其他案件材料的处理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如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提前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量,则合同提前终止。若一年内未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量,则继续服务至工作量完成。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1-1 档案管理服务 电子卷宗辅助入卷及宣传推广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如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提前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量,则合同提前终止。若一年内未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量,则继续服务至工作量完成。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1-1 档案管理服务 纸质案件材料流转入中间库、出库以及整理、材料处置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如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提前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量,则合同提前终止。若一年内未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量,则继续服务至工作量完成。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单浩(采购人代表)张萍萍(采购人代表)李廷翰梁俊伟谢瑞英杜伟华刘小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中标人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中标金额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收费标准参照《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13〕1233号》中“服务招标”规定的标准下浮20%计算中标服务费。计算方式如下:
1、中标金额(万元):100以下,费率:1.50%;2、中标金额(万元):100—500,费率:0.80%;3、中标金额(万元):500—1000,费率:0.45%。 例如:某服务项目成交金额为400万元,计算成交服务费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400-100)万元×0.8%=2.4万元,合计收费=1.5+2.4=3.9万元 (1)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2)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电汇、支票或现金等形式支付。(3)代理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4)中标人如不按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人的响应保证金中抵扣服务费。(5)如中标人放弃成交或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取消成交资格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与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2026年) 3.17728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与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2026年)):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深圳市实信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2.71 45.00 8.45 86.16 1 1
广州历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0.14 45.00 10.00 85.14 2 2
广东清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5.14 39.00 8.89 83.03 3
同略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8.86 45.00 9.07 82.93 4
广东力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6.43 45.00 9.76 81.19 5
上海强然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0.29 39.00 9.07 68.36 6
北京航星永志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2.14 35.00 8.25 65.39 7
深圳科创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19.29 5.00 8.59 32.88 8
山西博源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19.29 0.00 9.33 28.62 9
珠海市新海威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18.43 0.00 8.48 26.91 1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地  址:广州市员村一横路9号

联系方式:020-626208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2608

联系方式:020-87258495-6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海宇

电  话:020-87258495-612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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