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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四支队四支队机关营房租赁费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招标公告 湖南长沙 发布日期:2026-03-30

湖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四支队

四支队机关营房租赁费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示日期:2026年03月30日  
 

采购人的四支队机关营房租赁费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四支队四支队机关营房租赁费。 预算金额:¥ 1,454,000.00

二、拟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序号 品目分类 品目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
1 C21020000-房屋租赁服务 房屋租赁服务 1 1,454,000.00

三、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1.名称:刘松鑫

2.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

四、采购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为续租项目,单位所租房屋位于湘潭市九华经开区开源路与滨湖路交汇处银九综合楼,租期将至。故需续租,以确保单位工作的正常进行。该地点设施较全,出行较便利,能够为我单位提供便捷的服务。同时租金和办公条件符合我单位的采购要求,综合考虑以上因素,根据政府采购法三十一条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实施采购。。

五、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论证时间 2026-03-30
论证地点 能力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论证意见

1、该处具备相对独立的办公、生活场所外,场所面积大小及空间布局满足功能分区需求。同时,已按采购人要求改造各功能性用房,还提供配套的停车场等设施,且周边生态环境较好。经对比使用,该场地相比周边费用相对低廉,周边无符合采购需求的其他办公场所可供租赁。综上,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继续租用湘潭市九华经开区开源路与滨湖路交汇处银九综合楼。

2、因之前一直租赁该用房办公,已投入的装修及部分设备无法迁移,另行租赁将涉及大量的搬迁及装修投入,变更租赁场所,将导致原有设施的巨大浪费,业务用房重新装修产生大额财政支出。同时也无需重新配置办公设施,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建议保持项目的延续性,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要求。

3、湘潭市雨湖区九华街道合山社区开源路与滨湖路交汇处银九综合楼有继续办公使用的需求,保证办公场所的稳定性。现租期即将到期,为了避免搬迁导致重新装修、改造造成财政资金的浪费,也为了保证日常工作、业务服务的连续进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后续服务。

 

专家成员名单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罗少卿 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 高级经济师
吴慧 湘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中级经济师
徐红英 湘潭市第十一中学 高级经济师

六、公示期限:自2026-03-31至 2026-04-07止 ,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监管部门。

七、采购人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湖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四支队

      地址:湘潭市九华经开区开源路与滨湖路交汇处银九综合楼

      联系人:马峰

联系电话:18166106869

2、监管部门名称: 湖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

      地址:长沙市城南西路一号

联系电话:85165284

  本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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