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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祠片区新项目拆除工程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福建思明区 发布日期:2026-03-30

项目概况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开元街道办事处委托,厦门市阳光采购有限公司对[350203]YG[GK]2026002、将军祠片区新项目拆除工程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将军祠片区新项目拆除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4月20日 09时15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203]YG[GK]2026002

项目名称:将军祠片区新项目拆除工程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360,000.00元

采购包1(将军祠片区新项目拆除工程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36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36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11990000-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将军祠片区新项目拆除工程采购项目 1(项) 将军祠片区"2-4-1、2-4-2、2-5、2-6地块收储项目”“2-8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和“3-3-1、3-3-2地块绿地建设项目”的拆除工程,拆除指定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及各类附属设施,全面清理场地内建筑垃圾、杂物等各类障碍物,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标准完成场地平整作业,确保地块达到净地交付条件。 2,36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拆除期限自被拆迁人向采购人签署交房通知书之日起计算。 2、一户一拆: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从签署交房通知书之日起计算,中标人两天内完成断水断电及门窗拆除。 3、一栋一拆: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自本栋房屋最后一户签署交房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完成拆除。 4、总拆除:从最后一栋建筑物交付之日起,最长15天内完成对建筑物、构筑物、地上物和地下室的拆除并同时完成土头、杂物、垃圾的清运并通过验收;经采购人认定的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被拆迁户或公房承租户无法在此期限内拆除的除外。 5、对于验收不合格的,中标人必须重新返工至验收合格为止,重新返工的时间计入工程期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2)本项目允许投标人采用资格承诺制,①采用资格承诺制的投标人,须根据投标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③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④若投标人未选择采用资格承诺制的,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鉴于部分投标人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尚未完成编制,投标人选择提供2024年或2025年的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均视为符合要求。本招标文件其他章节的内容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03-30 2026-04-07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4-20 09:15: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室7(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或者远程参加开标会。投标人选择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持CA证书至本项目指定开标室等候现场解密及签章。投标人选择远程参加开标会的,请提前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中下载《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在开标时自行登录采购系统,线上观看开标过程,并按要求在开标时段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远程签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开元街道办事处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禾祥西路489号

联系方式:0592-22135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厦门市阳光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A栋2101单元

联系方式:181598908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剑东

电话:18159890879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厦门市阳光采购有限公司

厦门市阳光采购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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