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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土地开发储备局(部门)清远市土地开发储备局土地征收、收回、收购、出让、租赁等业务涉及的评估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公告

招标公告 广东辖区 发布日期:2026-03-31
项目概况

清远市土地开发储备局土地征收、收回、收购、出让、租赁等业务涉及的评估服务框架协议采购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6年04月2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征集邀请

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清远市土地开发储备局(部门)委托,拟对清远市土地开发储备局土地征收、收回、收购、出让、租赁等业务涉及的评估服务框架协议采购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清远市土地开发储备局(部门)

2、联系人:莫工

3、联系方式:0763-3385605

4、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尚雅居办公楼三楼

三、征集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清远市土地开发储备局土地征收、收回、收购、出让、租赁等业务涉及的评估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2、征集项目编号:K4418012026000001

3、征集项目简介:为征集人(清远市土地开发储备局及下属单位清远市农村土地开发中心)提供清远市市本级土地征收、收回、收购、出让、租赁等业务涉及的评估服务,评估服务数量不少于40项(宗)。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受采购人委托对纳入评估服务范围的项目进行评估后,按国家相关规定,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评估报告

4、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序号 分包名称 标的名称 采购品目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预估采购数量 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1 清远市土地开发储备局土地征收、收回、收购、出让、租赁等业务涉及的评估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清远市土地开发储备局土地征收、收回、收购、出让、租赁等业务涉及的评估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房地产土地评估服务 其他未列明行业

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是否存在量价折扣关系:详见征集文件

5、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序号 采购人 类型
1 清远市土地开发储备局(部门) 采购单位

四、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满足《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

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清远市土地开发储备局土地征收、收回、收购、出让、租赁等业务涉及的评估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1)、供应商须具有土地评估信用等级二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资质中至少一种资质。 (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五、框架协议的期限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1年

六、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时间:2026年04月01日 2026年04月0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1:59:59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

2、地点: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

3、方式: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框架协议征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申请获取征集文件。

4、售价:0元

七、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方式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6年04月2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和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3、开启时间: 2026年04月22日 09时30分00秒

4、开启方式和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开标大厅”参与开启。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操作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使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只需校验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登录入口的CA办理模块。

供应商应当加强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平台服务热线:020-88696588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操作指南进行查询

2、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需先根据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在框架协议电子化系统的产品库/服务库中完成响应产品/服务入库。

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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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人:清远市土地开发储备局(部门)

2026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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