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云南省人民政府驻广东办事处
项目名称:云南省人民政府驻广东办事处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安保服务、保洁服务、房屋养护维护服务、电梯运行维护服务、消防设施设备维护服务、网络系统日常维保服务、空调系统日常维保服务、水电服务、排污系统和化粪池清理服务、会议服务、餐饮服务及其他临时物业管理零星工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139.5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云南省人民政府驻广东办事处作为云南省驻扎改革开放前沿阵地的窗口和平台。为保障办事处在“招商引资、云品入粤、政务服务、对外宣传、人才培训、劳务输出”等多方面工作正常开展,2026年拟采购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标的为广州、深圳两个办公点办公区域的物业管理服务,核心实现两个办公点办公区域内安保服务、保洁服务、房屋养护维护服务、电梯运行维护服务、消防设施设备维护服务、网络系统日常维保服务、空调系统日常维保服务、水电服务、排污系统和化粪池清理服务、会议服务、餐饮服务及其他临时物业管理零星工作。机构改革后,云南省人民政府驻广东办事处设立在广东云南大酒店(原云南省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所在地)。2026年云南省人民政府驻广东办事处拟委托广东云南大酒店为办事处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理由如下:一是广东云南大酒店作为我省在广州创办的国资企业,由原云南省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出资成立,三十多年来,酒店承担着通联滇粤两省政务往来、合作交流的重要职责,在云品出滇入粤、投资洽谈、招商引资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云南经济建设和滇粤两地的合作交流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如委托广东云南大酒店对办事处开展物业管理服务,可进一步发挥云南大酒店驻地优势,充分发挥其职能,进一步展示好云南省人民政府驻广东办事处驻扎改革开放前沿阵地的重要“窗口”作用。二是按照广州、深圳驻地上一年度办公写字楼物业费测算,办事处2026年既有的项目预算资金139.00万元难以完成办事处两个办公点的物业服务,如委托广东云南大酒店对办事处开展物业管理服务,一方面可节约财政资金,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另一方面广东云南大酒店作为省属国有企业,为促进云南高质量发展,也应承担同非盈利性公共服务的社会责任。综上所述,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文件精神。本项目符合云财采[2018]18号文第二条第(一)项第6条情形及第7条情形;“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
名称:广东云南大酒店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华东路451号
2026-04-01至2026-04-09
其他:项目实施地点为两个,一个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滨江西路206号,物业面积3000㎡;另一个位于深圳市罗湖区春风路3002号金碧酒店,物业面积2000㎡。项目预算资金139.5万元,为供应商在采购人在指定地点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的所有费用。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云南省人民政府驻广东办事处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春风路3002号金碧酒店
联系电话:0755-82180489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云南省财政厅采购管理处
联系地址:昆明市华山南路130号
联系电话:0871-63956099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联系地址:昆明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
联系电话:0871-65360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