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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湘潭大学艺术学院美育馆建设(软件部分)采购项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湖南长沙 发布日期:2026-03-31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5]004820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大学艺术学院美育馆建设(软件部分)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3月26日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原内容:

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4.6款

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的情形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 75 %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 75 %;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 75 %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 75 %;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75 %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75 %;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注:采购人可以结合具体项目实际情况,提高上述第1项至第3项中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数值标准,但是最高不得超过75%。 

更正为:

4.6款

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的情形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 50 %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 50  %;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 50  %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 50  %;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50  %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50  %;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其他事项不变。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许丹
       电话:13317333000
      2、采购人
      名称:湘潭大学
      地 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羊牯塘 27 号
      联系人:孙和龙
      邮编:411100
      电话:0731-58292065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湖南建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281号万达广场商务楼B座25楼
      联系人:许春媛 谭子林 崔 鹏 陈凯伊
      邮编:411100
      电话:0731-58262652
      电子邮箱: 287680887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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