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公告 > 新区宣传部(本部)上海广播电视台东方广播中心媒体合作单一来源单一来源公示

新区宣传部(本部)上海广播电视台东方广播中心媒体合作单一来源单一来源公示

招标公告 上海上海 发布日期:2026-04-01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新区宣传部(本部)  

项目名称: 上海广播电视台东方广播中心媒体合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名称: 上海广播电视台东方广播中心媒体合作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00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上海广播电视台东方广播中心媒体合作,采购方式为单一来源采购。旨在进一步增加东方广播中心媒体平台主题宣传的显示度,多角度多层次充分展示浦东开发开放以来取得的辉煌成就,反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成功实践。 

 备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20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唯一供应商。上海东方广播有限公司(东方广播中心)隶属于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SMG)。对外经营以上海东方广播有限公司作为主体,统一呼号“上海人民广播电台”,是上海广播独家经营主体,全面负责SMG旗下7套广播节目制作业务、全部可经营性资源的开发、经营活动。2025年听众人数超过1776万人,车载日均收听人群509万人,市场份额达90.67%,人均收听时长84分钟,云听点击量13.43亿人次。阿基米德、话匣子FM两个移动端产品,近30个微信公众号,20个官方微博,形成了广播特色的多媒体产品矩阵。为增加上海人民广播电台媒体平台主题宣传的显示度,拟针对上海广播电视台东方广播中心媒体合作启动单一来源采购,鉴于该项目相关性和专业性等特点,该项目只能从此唯一供应商采购。立足浦东引领区建设,通过在上海新闻广播990早新闻及上海人民广播电台官方新媒体平台推出融媒体专栏,在频率重点节目和新媒体传播平台、载体上推出融媒体系列直播和线下活动,充分展示浦东开发开放以来取得的辉煌成就,生动反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成功实践。符合上海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第十九条(单一来源采购的适用情形)(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上海东方广播有限公司 

地址: 长宁区虹桥路1376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3月31日 至 2026年04月0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 王佳洁 

联系地址: 世纪大道2001号2号楼 

联系电话: 68548077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相关公告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