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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农业农村局丰县顺河镇、赵庄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 江苏丰县 发布日期:2026-04-01

项目概况

丰县顺河镇、赵庄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项目 JSZC-320321-CHGC-C2026-0002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4-13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21-CHGC-C2026-0002

项目名称:丰县顺河镇、赵庄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0.000000万元(采购包1:80.000000万元;采购包2:9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本项目共分个采购包,丰县顺河镇、赵庄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项目。其中采购包1:丰县赵庄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项目采购包2:丰县顺河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项目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天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证明文件。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2.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1)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资产负债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 (2)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利润表月报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

3.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1)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2)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测绘甲级资质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 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填写完整。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4-13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6-04-13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丰县第三开标室(丰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招标文件说明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3日09点30分)前。

2.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苏采云系统(详见招标文件)

(三)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诚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9516108013

通讯地址:徐州市贾汪区康馨园北区北门门面N3-07号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通过“苏采云”系统及徐州政府采购网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六)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八)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九)采购意向链接:https://czj.xz.gov.cn/zfcg/jiangsu/js_cggg/details.html?gglb=cgyx&ggid=ef3f3081516c4a978bb57885982d9de2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丰县农业农村局

单位地址:丰县南苑东路农水大厦

联系人:于百平

联系电话:0516-803975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诚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郑州高新区西三环路283号10幢9层44号

联系人:蒋晓东

联系电话:195161080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晓东

电话:19516108013



附件:JSZC-320321-CHGC-C2026-0002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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