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中心城区雨污合流治理工程——排水管道疏通清淤及内窥检测项目(2026年) (项目编号:FZK2026-2-094 )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03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项目概况 中心城区雨污合流治理工程——排水管道疏通清淤及内窥检测项目(2026年)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30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4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K2026-2-094 项目名称:中心城区雨污合流治理工程——排水管道疏通清淤及内窥检测项目(2026年) 预算金额:8441.0万元 最高限价:8440.98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7包:自合同规定的起始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其余各包:自合同规定的起始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企业相关规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开标当日17:00“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1-18包通用资格要求:(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B.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0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注:A、B二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A.投标截止日前,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4)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需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格式自拟。除以上资格要求外,相关各包还应满足以下要求:第1-9包:(一)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二)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三)本项目应配备人员:①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②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③正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人提供任命书,格式自拟。10包:(一)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二)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三)本项目应配备人员: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正项目经理应由投标人提供任命书,格式自拟。11-14包:(一)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二)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三)本项目应配备人员:①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②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③正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人提供任命书,格式自拟。(四)投标人应与符合环保达标资质的污泥处置单位签订意向协议并提供:(1)已签订的针对该项目的污泥处置合作意向协议书、(2)该污泥处置单位的营业执照(3)该污泥处置单位的环保局审批证明或经相关管理部门批复的环评报告(4)该污泥处置单位的污泥处置工艺”等以上4种相关文件;15包:(一)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二)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三)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 1 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 5 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 1 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 5 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3)施工管理负责人 1 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4)技术管理负责人 1 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 10 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且为本单位职工,单独配置;③正、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人提供任命书,格式自拟。(四)投标人应与符合环保达标资质的污泥处置单位签订意向协议并提供:(1)已签订的针对该项目的污泥处置合作意向协议书、(2)该污泥处置单位的营业执照(3)该污泥处置单位的环保局审批证明或经相关管理部门批复的环评报告(4)该污泥处置单位的污泥处置工艺”等以上4种相关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03日到 2026年04月13日,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308室) 方式:现场获取招标文件,请投标人至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08室以现金形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用获取文件。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4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第五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因招标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篇幅有限,在此处填写16包和17包的特定资格要求:16包:(一)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二)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三)本项目应配备人员: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正项目经理应由投标人提供任命书,格式自拟。(四)投标人应与符合环保达标资质的污泥处置单位签订意向协议并提供:(1)已签订的针对该项目的污泥处置合作意向协议书、(2)该污泥处置单位的营业执照(3)该污泥处置单位的环保局审批证明或经相关管理部门批复的环评报告(4)该污泥处置单位的污泥处置工艺”等以上4种相关文件;17包:投标人应具备环保局审批证明或经相关管理部门批复的环评报告,承诺必须具备污泥处置完备工艺,提供污泥处置工艺技术资料和承诺声明加盖公章,格式自拟;(二)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标前答疑会。(三)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向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或采购人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四)采购人质疑受理:1. 联系部门: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2.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南京路1号3. 联 系 人:刘老师4. 联系方式:022-23022921(五)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将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的,即投标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 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南京路1号联系方式: 022-2302292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联系方式:022-2823251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春林、张静、赵文韬、高珊、李佳电话:022-28232519邮箱:3091623951@qq.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南京路1号 联系方式:022-230229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 联系方式:022-282325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春林、张静、赵文韬、高珊、李佳 电 话:022-28232519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0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