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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市第三人民医院窗帘隔帘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山东泰安 发布日期:2026-04-08

项目概况

新泰市第三人民医院委托,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SDGP370982000202602000017、新泰市第三人民医院窗帘隔帘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新泰市第三人民医院窗帘隔帘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4月29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982000202602000017

项目名称:新泰市第三人民医院窗帘隔帘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50,000.00元

采购包1(窗帘及类似品):

采购包预算金额:95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928,838.12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新泰市第三人民医院综合病房楼窗帘、隔帘、轨道采购项目 1(宗)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接采购人通知后30日内供货并安装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信用山东”“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出现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04-08 2026-04-15,(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投标人应先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4-29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2020〕46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2、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3、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不需要到现场开标),请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 30 分钟内提前进入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s://dzjy.sdcz.gov.cn:30181/gateway/gp-auth-center/login?tenantId=ZF_JGBM_000035&code=sd&userType=2&systemRegion=120000)供应商开标(开启)大厅参加线上开标。在线解密其响应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除因系统故障导致无法解密外,响应文件未按时完成解密的,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4、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各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登录页下载的供应商操作手册中相关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公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获取采购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获取采购文件。

6、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行政监督部门:新泰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38-7232332

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方式:0538-5030766

 7、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服务平台”“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供应商可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融资服务板块了解相关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泰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新泰市楼德镇西村

联系方式:0538-7630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郑汴路138号(英协花园)37幢1单元22层2203号

联系方式:0538-50307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38-5030766

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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