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湘江科学城中央生态整治工程施工投标有效期的通知
各投标单位:
湘江科学城中央生态整治工程施工项目因故须延长投标有效期,为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及有序推进,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30号)第二十九条及相关规定,现决定将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予以延长90天。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延长内容
原投标有效期截止日:2026年4月16日
延长后有效期截止日:2026年7月15日
二、投标人须知
请各投标单位于2026年4月16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明确答复是否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格式详见附件1)。如同意延长,则须同步延长投标保证金(包括电子保函、保证保险)有效期,且不得要求修改投标文件内容。如拒绝延长,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文件失效,招标人将按程序退还其投标保证金,以电子保函、保证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自动失效。未在规定时间内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
特此公告通知,敬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湘江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坪塘街道狮峰山村潭州大道二段168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731-8186876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芯城科技园5栋502室
联系人:张龙萍、符静波、陈静
电话:0731-82564848
行政监督部门: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建设局(交通运输局)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湘麓金座
电话:0731-88799638
附件1:《投标有效期延长确认函》(格式)
致:湖南湘江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我单位(投标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参与贵方组织的湘江科学城中央生态整治工程施工投标工作,已收悉《关于延长湘江科学城中央生态整治工程施工投标有效期的通知》。现就延长投标有效期事宜正式确认如下:
一、投标单位基本信息
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确认内容(请选择并填写相关内容)
我单位 同意/拒绝 延长投标有效期及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及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我单位同意将投标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7月15日,并同步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我单位承诺不修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 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及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我单位决定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自愿退出本次投标。
三、声明与承诺
我单位已充分知悉并理解延长投标有效期的相关要求及法律后果。
本确认函内容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或隐瞒,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投标单位(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
日期:2026年4月XX日
注:
1.如选择“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及投标保证金有效期”请提供以下材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确认函由授权代表签字);②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交确认函及相关材料。
2.提交方式:请于2026年4月16日17:00前通过以下方式之一提交本确认函及相关材料:①邮寄递交,邮寄前请先将所有资料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bdfr2003@126.com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邮寄地址及联系人:张龙萍,0731-82564848,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芯城科技园5栋502室;②现场递交,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芯城科技园5栋502室。
3.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上述规定格式及要求提交确认函及相关材料的,视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