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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池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S208线罗渡镇石门子村T型路口增设交通信号灯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招标公告 四川岳池县 发布日期:2026-04-1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621202600004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S208线罗渡镇石门子村T型路口增设交通信号灯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1、对原采购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第3.2.技术要求进行更正说明。
2、对原采购文件3.3.1.服务内容要求进行更正说明。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日期:2026-04-07,更正为:2026-04-10。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6-04-10,更正为:2026-04-15。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4-13 09:30:00,更正为:2026-04-16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6-04-13 09:30:00,更正为:2026-04-16 09:30:00。

1、原采购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第3.2.技术要求无符号标识。
    更正后: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第3.2.技术要求:符号标识全部为"★" 。

2、原采购文件

3.3.1.服务内容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符号标识

 服务要求名称

 服务要求内容

更正后

3.3.1.服务内容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符号标识

 服务要求名称

 服务要求内容

1

安全责任

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负全责,采购方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 也不承担如发生安全事故产生的任何责任。

2

产品质量要求

响应文件及供应商所投货物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须符合最新国家、行 业标准。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行业相关的质量标准和出厂标准;货物在送到采 购单位时表面无划伤、碰撞等现象;供应商保证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供应商不 得以次充好;产品来源渠道必须合法,同时应根据有关规定、供应商服务承诺及采购单 位的要求做好售后服务工作;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是经试验合格的全新正品。若开箱检 验中发现有诸如数量、型号和外观尺寸与合同不符,或密封包装物本身的短少和损坏 , 如产生更换或补货等情形并导致延误,采购人有权据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对因此造 成的直接损失向供应商索赔。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岳池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岳池县花园镇唐家巷村

联系方式:0826-52220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鑫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交子大道555号1栋-1层附4号

联系方式:0826-55551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0826-5555118

四川鑫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10日


相关附件:
附件下载:采购需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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