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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速物业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物业用品主材(第一批)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 湖南长沙 发布日期:2026-04-13
项目编号 HNGS20260388001
项目名称 湖南高速物业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物业用品主材(第一批)采购项目
采购人 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需求人 湖南高速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提交响应报价截止时间 2026-04-17 10:00
评审价的确定 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被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评为AA级的供应商,评审价可按该供应商的评审价格给予1%-3%的价格抵扣。
本项目信用评价运用价格抵扣率0%
评审价的确定:
需税率换算:评审价=平台响应总报价÷(1+供应商填报的增值税税率)*(1+最高限价基准税率)*(1-信用评价运用价格抵扣率)
注:(1)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在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信用评价等级结果为准。
1 项目概况及范围 1.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由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牵头组织,采购需求人湖南高速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参与。本项目为物业用品主材采购,如铁扫把、竹扫把、拖把、垃圾桶、垃圾袋、不锈钢烟灰缸、地面风干机、香精球等,具体采购清单详见附件4。
1.2工期/服务期/供货期:交货期:采购需求人根据工作需要分批次下单,供应商在接到供货通知后5天内送货到采购需求人指定湖南省内各服务区。采购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3工程地点/服务地点/送货地点:采购需求人指定湖南省内各服务区。
1.4质量要求:质量保证期:自合同材料验收通过之日起不低于1年,其中耗材不低于1个月。提供相关材料的有效的质量证明文件(包括出厂检验报告或合格证),供应商须按采购需求人认可的材料供货,所有材料均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行业通用标准、专用标准、现行的技术标准与规范,以及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
1.5其他要求:采购执行合同:供应商成交后,与采购需求人(湖南高速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具体采购执行合同,具体采购执行合同签订的双方共同作为合同主体承担合同法律责任与风险。采购人或采购需求人将按照《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信用管理办法》对供应商进行合同履约信用评价;对严重失信行为的,采购人或采购需求人有权将供应商信用评价评定等级直接降为 D 级。
2 供应商基本要求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控股,是指出资额(持股)占股本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依出资额或所持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或者国有企事业单位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管理(管理,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2)采购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响应。 (3)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采购人不接受被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评定等级评为 D 级的供应商响应。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一日往前回溯3年,无因质量问题被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或行业主管部门通报。
3 报价方式 单价: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分项报价清单填写分项报价
4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
5 最高响应限价 最高响应总限价2830850元,最高响应总限价基准税率为1%。
6 响应报价的其他要求 供应商按最高限价基准税率换算后(如有)的含税单价及总价均不得超过最高响应限价及分项单价限价,否则,其响应将会被否决。
7 响应保证金 不要求
8 公告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https://bid.hngs.net:12500/)、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hngs.net/)、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 成交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同采购公告发布媒介
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
公示的其他内容:/
10 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和数量 1~3 名。
11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12 异议渠道 异议受理机构: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31-89757151
通信地址: 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
13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中共湖南省纪委湖南省监委驻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
电 话:0731-89757123
1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人: 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
联系人: 聂女士、罗先生
电 话: 0731-89757153
15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成交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银行转账、电汇、网银);支票;银行保函;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20000元 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采购公告发布之日信用评定等级为AA级的供应商,履约保证金可按约定金额的50%-80%计收。]: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时间:成交通知书发送后 7 日内 其他要求: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采购人(采购需求人)有权对履约保函进行真伪核验,响应人如提供了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16 合同支付方式 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合同期内合同单价不调整。合同单价为乙方供应材料到甲方工地指定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质保期期间的修补和更换等产生的费用、材料费、运杂费、装车费(如有)、分批次分站点配送费、退换货损失、驻现场人员及相关工作所需的费用、管理费、资料费、食宿费、通讯费、检测费、安全措施、保险、利润、规费、杂费、税费及其它可能发生的费用,以及供货期间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费用等。 本项目不设置预付款,合同具体条款见附件3。
17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采购清单中所列采购数量是预计数量,最终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办理结算。 响应材料需满足相关质量要求,技术性能指标最低要求详见附件4。采购需求人对合同材料进行考核验收时,材料需全部满足技术性能指标最低要求。如未满足,采购需求人有权要求更换或拒绝使用材料,由此导致的费用增加由供应商承担。采购执行合同:供应商成交后,与采购需求人签订具体采购执行合同,具体采购执行合同签订的双方共同作为合同主体承担合同法律责任与风险。
评审办法 按照最低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评审价相等时,采购人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1)响应报价低的供应商优先; (2)响应报价提交时间在前的优先。 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签发成交通知书前,采购人有权对预成交供应商进行履约能力和价格核查,包括但不限于组织现场核查、核验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原件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等,以确认预成交供应商的生产经营、财务等实际状况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供应商履约能力的情况。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不满足基本要求,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采购。 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或采购结果备案前,被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评定等级评为 D 级的,其响应无效。
附件:
1.供应商须知
2.承诺函(供应商报价视为供应商承诺)
3.合同条款及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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